通知公告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学历教育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

来源: 日期:2017-05-28 阅读:

现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做以下通知。

1、评选条件

⑴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。积极参加各项教学实践活动,按时完成作业、勇于提出问题、踊跃参与讨论;

⑵热爱学校,关心集体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积极参加学院、函授站组织的各类活动,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;

⑶热爱本职工作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,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,学以致用,积极进取,业绩突出;

⑷各科平均成绩应在75分以上(含75分),无补考课程。

参评毕业生须符合以上四个条件,对于专升本类毕业生,毕业论文总评成绩还必须达到75分以上(含75分)。对于在本职工作岗位成绩特别突出且能圆满完成学业的毕业生,上述要求可适当放宽。

2、评选比例

⑴网络教育高起专毕业生评选总数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%;

⑵网络专升本毕业生评选总数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6%。

3、评选办法

采取自荐与所在办学中心推荐,学校审核评定的方式进行评选。

4、评选程序

(1)符合参评条件毕业生填写《山东大学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审表》(见附件1),需反正面打印,评审表上须签署工作单位推荐意见,可附上部分反映学生工作成绩的证明材料,1式1份于6月26日前报送我院教学部(只需提供纸质原件,需贴上2寸彩照);

⑵我院成立初评小组,对材料进行初审,对照评选条件、按照评选比例,在推荐人数范围内,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推荐。

⑶学校审核评定

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审核评定委员会,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,召开评审会议,最终评定优秀毕业生。经过公示后,公布评定结果,签发表彰文件,颁发获奖证书。

附件1:优秀毕业生评审表.doc

教育培训咨询电话:0631-5688706

学历教育咨询电话:0631-5686155

地址: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山东大学(威海)湖西楼

Copyright @ 2023 山东大学(威海)继续教育学院 鲁ICP备案 0500195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