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实习对象范围
16春及往届毕业实习成绩不合格且在有效学习期限内(高起专学习期限2.5-4年)的药学(高起专)、药学(中药方向)(高起专)或中药(高起专)、药学(药事管理方向)(高起专)等医药卫生类专业的学生。
二、具体要求
1. 学生根据毕业实习大纲要求,参加毕业实习,填写毕业实习(报)表,并将实习(报)表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平台提交。平台提交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—2018年4月22日。
注意:实习报表成绩按百分制填写,实习最终成绩取报表中各项成绩的平均值(四舍五入取整)。
2. 学生将纸质实习报表于3月3日-4月18日期间报送到我院教学部。
3.尚未领取实习表的学生可先进行实习,于3月3日以后来我院领取实习表填写。
附件:
毕业实习平台操作手册(学生).docx
因逢寒假期间,实习相关问题,可于值班时间来电咨询:
1月23日-1月26日、2月3日-2月6日
上午8:30-11:00、下午14:30-17:00
电话:5686155
假期结束后,3月3日开始正常咨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