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实习对象范围
17秋及往届毕业实习成绩不合格且在有效学习期限内的药学(高起专)、药学(中药方向)(高起专)或中药(高起专)、药学(药事管理方向)(高起专)等医药卫生类专业的学生。
二、具体要求
1. 学生根据毕业实习大纲要求,参加毕业实习,填写毕业实习表,并将实习表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平台提交。平台提交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—2019年10月21日。
注意:实习报表成绩按百分制填写,实习最终成绩取报表中各项成绩的平均值(四舍五入取整)。
2. 学生将纸质实习报表于9月2日-10月18日期间报送到我院教学部。
3. 尚未领取实习表的学生可先进行实习,于9月2日以后来我院领取实习表填写。
备注:学生做毕业实习课程的不做毕业综述和毕业论文。
咨询电话:5686155
附件1:毕业实习平台操作手册(学生)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