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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大学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年秋季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

来源: 日期:2023-06-01 阅读:

各相关同学:

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,完善学院荣誉体系,发挥学生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,营造学榜样、争先进的良好学习氛围,现开展山东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年秋季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。

一、评选范围

2023年秋季应届毕业生(入学时间为:20213月)

二、学生申请时间:62日——611

三、评选条件

(一)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定理想信念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政治上、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
(二)模范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就读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。

(三)学习认真刻苦,专业基础扎实,各科平均成绩及毕业课程成绩在75分以上(含75分),学习总任务点完成率高于平均值。

(四)热爱学校,关心集体,团结同学,热心为师生服务,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,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。

(五)热爱本职工作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,能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,学以致用,业绩突出。

对于在本职工作岗位成绩特别突出且能圆满完成学业的毕业生,上述要求可适当放宽。

四、评选比例

高起专毕业生评选总数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%;专升本毕业生评选总数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6%

五、评选程序

1.学生自我申报: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请登录个人学习平台,通过 “学生服务(毕业、学位)”——“荣誉”——“申请优秀毕业生”提交申请,申请过程中请认真填写个人申报材料,并上传不低于1000字的申报材料(主题可以选择:我的毕业故事;我的学习成长之路;学习中的蜕变等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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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初审:山东大学(威海)继续教育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,参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,在推荐人数范围内,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推荐。

3.学校审核评定: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审核评定小组,对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二次审核并上报学校终审,最终评定优秀毕业生。评选结束后,学校签发表彰文件,颁发荣誉证书。

请所有参评者,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。

特此通知。

联系电话:5686155

 

山东大学(威海)继续教育学院

202361

 

教育培训咨询电话:0631-5688706

学历教育咨询电话:0631-56861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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