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入学与注册
1、按照招生规定被录取的新生,必须持录取通知书、身份证、学历证书等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办理入学注册手续。
2、按照学校要求,在报到时学生要一次性缴纳全额培训费、教材费和住宿费等。
3、学生入校后组织体格检查,如发现患有结核、乙肝等传染病或身体状况差难以坚持学习者,劝其退学。
4、入学后以班级为单位,通过民主选举确定班委会成员。班委会成员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考勤以及课堂纪律、宿舍卫生、日常行为等的监督管理。班委会成员在学业考核后,对班级学生做出书面综合考评结果。
二、综合安全管理
1、学生应当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2、学生在日常教学和各项活动中,应遵纪守法,听从指挥,服从管理;在公共场所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。
3、学生不得私自组织集体课外活动;不得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。
4、学生使用电脑、手机上网需自觉遵守国家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,不传播、扩散、发表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以及涉黄、涉毒、涉暴恐等其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信息。
5、学生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。
6、学生入校后与学院签订安全责任书,严格规范自身言行。
三、学业考核
1、每学期开学前由学生管理部按照不同培训项目制定教学计划,学院分管副院长负责审核。
2、在每月底采用随堂考核的方式进行月考,对当月所学知识进行考核。
3、在每学期期中和期末以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学业考核,根据学业考核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。
4、按教学计划规定修完全部课程,经考核2个学期的成绩合格者准予结业,颁发结业证书。
四、考勤管理
1、学院统一印制考勤簿,由班主任和班委会成员共同负责考勤。
2、考勤的主要内容有:检查、记录上课期间学生迟到、旷课、早退、请假等情况;检查、记录自习课出勤情况;检查、记录学生课堂表现情况。
3、在学习期间,学生因事、因病请假不能上课时,必须办理请假手续。学生请假一天以内,由班主任批准;一天以上三天以内,由学生管理部负责人批准;三天以上由学院分管副院长批准。
4、学生因病请假一天以上,须出具医院证明。事假三天以上,必须由家长出具书面的请假证明。学生不请假或未获批准而缺勤者,以旷课论处。
5、法定节假日及寒、暑假离校前,学生必须向班主任办理离校手续。
五、考试管理
1、试卷的命制、送印、阅卷、成绩存档由学生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,学院分管副院长负责督导和检查。
2、考场实行单人、单桌、单行排列,按监考老师指定位置就座,学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。
3、学生进入考场,不准携带书籍、笔记、通讯工具等与考试有关的材料。
4、学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不准大声喧哗,交卷后应立即退出考场,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、谈论。
5、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舞弊现象,取消该课程的考试资格,成绩记零分。
六、宿舍管理
1、学院统一分配宿舍和床位,学生不得擅自调换,不得私自在校外租房或借宿。
2、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,按时就寝,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管理。
3、保持宿舍内、外卫生清洁。
4、宿舍内设施和用品,不得私自拆、挪、涂抹或损坏。
5、宿舍内严谨私拉乱接电线,严禁使用学校明令禁止的各类违禁电器。
6、宿舍内严禁携带或存放各类易燃易爆、剧毒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。
7、严禁在宿舍楼内赌博、吸烟、酗酒、打架斗殴、大声喧哗等。
8、严禁在宿舍楼内打球、踢球、饲养宠物;严禁攀跃阳台等。
9、注意宿舍安全,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工作。
七、奖励与处分
1、第一学期成绩排名前10%的学生,学院给予适当奖励。
2、班委会成员中表现优异的学生,结业时学院出具优秀学生干部证明。
3、旷课超过20学时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受到学校职能部门3次通报批评的学生,学院将通报学生家长劝其退学,同时将学生表现情况通报给海外合作大学,作为大学录取学生的重要依据。
4、其他违反国家法规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的,按照有关规定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