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考试巡视人员须参加考前培训,明确考试要求和工作职责,严守工作纪律,认真履行巡视任务。
二、巡视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到达巡视地点,做好试卷交接,检查考区考前各项准备工作。
三、巡视人员巡视考区是否按场次进行考试、监考人员是否按时到位、考场清场是否彻底、学生是否按规定就座等。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,巡视人员应敦促监考人员及时改正。遇有监考人员迟到或缺席、考卷未及时送达考场、未按时开考等情况,巡视人员应及时与考点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沟通处理,并将情况反馈。
四、巡视人员着重巡视考场纪律和监考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。遇有监考人员不负责任的现象,巡视人员要提出批评并督促其改正;对学生违纪现象和作弊行为,巡视人员要立即制止并通知监考人员,按照规定进行处理,不可视而不见、姑息放纵,同时应注意工作方法,避免影响其他考生考试和考试秩序。
五、考试结束前,巡视人员要着重检查各考场的交卷情况和考场纪律;试卷交回时,巡视人员要查看签到表、试卷袋封面是否按要求填写,签到表拍照后封入试卷袋。
六、考试结束后,巡视人员要将试卷安全带回放入保密室,并做好交接记录。